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7 14:50:17
王雅楠:
本院受理原告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程玲、程胜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经计算,开庭时间确定为:2016年6月10日上午8时30分。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8日
责任编辑:谢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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