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5 11:20:48
尚兰民:
原告王保新与被告王道明、尚兰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一审判决宣告后,被告王道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谢亚非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