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30 09:17:41
(2016)豫0811民初1478号
王沁平、金全喜、钟长征:
本院审理原告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被告丁小军等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提出撤诉,本院已经裁定予以准许。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豫0811民初147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谢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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