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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10-19 17:08:35


2015年度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第二部分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辖区内(包括焦作市山阳区和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及上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为辖区经济增长保驾护航,同时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法院有关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二、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决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年收入总计1105.03万元,支出总计1098.40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4万元,(下降)15 %。支出增加19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共预算拨款减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1、工资福利支出增长43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102万元,主要为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增长较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本年收入合计110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03万元,占99.1%;其他收入10万元,占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本年支出合计10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44万元,占85.34%;项目支出160.96万元, 占14.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095.03万元,支出总决算1098.4万元。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94万元,下降15%。支出总计增加19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同上。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7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2万元,支出决算为47.89万元,完成预算的86.76%,主要原因为压缩开支。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和 2014 年相比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年初也未做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万元,完成预算的98.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79万元,下降10.94%。 

   (三)公务接待费8.8万元,完成预算的56%,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124批次、1232人次。 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4.7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1、2015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较多,影响较大,开庭时间长,开庭审理时调整次较多,主要是加班工作餐。2、外地兄弟法院来院参观,考察人数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87万元,比2014年减少22.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责任编辑:谢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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